98、什么是职工住宅?
答:根据《关于完善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住房制度的若干意见》的规定:
职工住宅由国管局、中直管理局通过利用危旧房改造、购置土地和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单位自用土地等方式统一组织建设,面向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职工出售。
国管局、中直管理局对职工住宅实行统一管理,包括统一项目审批、统一组织实施、统一供应对象和统一调配出售。
99、职工住宅的价格如何确定?
答:职工住宅价格原则上按实际建造成本,结合相近地段经济适用住房价格水平,依据《在京中央国家机关新建住房价格评估技术指引》确定。各单位不再对职工住宅的价格进行补贴,由职工全额出资购买。
100、什么是周转房?
答:周转房主要用于解决新录用公务员阶段性住房问题,特殊情况下也可用于安排少数异地调京干部等其它住房有困难的职工临时居住。是中央国家机关住房供应体系的组成部分。
周转房按照统一组织、总量控制、合理布局、定向供应、周转使用的原则。采取新建和改造相结合、市场购买和租赁为补充的方式分阶段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