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至20日,湖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和湖北省机关事务工作协会在襄阳市召开贯彻实施《湖北机关事务管理办法》座谈会,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研讨交流推进机关事务工作改革创新和法治化方面的思路、经验和做法。全国机关事务工作协会秘书长李金芳、副秘书长李芬莉等一行,湖北省机关事务局副局长林常伦出席会议。湖北省机关事务局副巡视员、省机关事务工作协会秘书长李高峰主持座谈会。会上,武汉、黄冈、孝感、十堰、恩施、襄阳等6个市州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作了贯彻落实《湖北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经验交流发言。全省各市(州、林区)及襄阳市所辖县(市、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负责同志共7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李金芳秘书长就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推进机关事务工作法治化作了深入的阐述,介绍了各省区市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有关情况,并提出协会的工作重点要转移到开展机关事务管理理论与实践研究上来,为构建管理科学化、保障法制化、服务社会化的现代机关事务管理制度,发挥机关事务管理在国家治理中的作用,提供理论支持和实践支撑。
林常伦副局长就全省各级机关事务主管部门贯彻落实《湖北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推进机关事务工作法治化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增强担当意识,切实担负起贯彻实施《办法》的主体责任。二是要增强改革意识,用改革的思路和办法解决机关事务工作新情况新问题。三是要增强统筹意识,全面推进机关事务工作法治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