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管财〔2018〕141号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中央管理在京企业: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国际化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财会〔2018〕12号)、《财政部关于开展2018年度国际化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的通知》(财会〔2018〕13号)要求,我局负责组织开展中央国家机关、中央管理在京企业及驻外机构(不含港澳地区)2018年度国际化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对象的申报和笔试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按财会〔2018〕13号文件要求填写《国际化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候选人申请表》,并将相关证明材料及一张2寸彩色照片报送所在部门主管单位。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复印件、学历或学位证书复印件、发表论文复印件、发表专业著作封面和封底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相关英语能力证明文件复印件。已获得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需提交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通过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评结合考试的,需提交通过考试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二、各主管单位要认真审核上述材料,并填写《2018年度国际化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申报汇总表》,由人事部门和会计主管部门提出审查意见并加盖公章。
请于2018年7月10日将上述材料送交报名点(西城区文兴东街1号北京国谊宾馆贵宾楼一层101室,办公时间:8:30-11:30 13:30-16:30)。
三、请各主管单位于2018年9月4日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并通知报考人员于9月9日上午8:30-12:00准时参加考试。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四、其他选拔培养事项请登录中央国家机关会计网参看财会〔2018〕12号及财会〔2018〕13号具体要求。
附件:2018年度国际化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申报汇总表
国管局
2018年6月13日
(咨询电话:83084613 83085043 报名点电话:88393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