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一)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机构职能
1.负责中央国家机关及所属在京单位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拟定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并组织
实施。
2.拟定中央国家机关及所属在京单位住房保障和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3.指导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集中住宅区的物业管理工作。
4.负责中央国家机关职工住房档案管理,协调监管已购公有住房上市出售工作。
5.承办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设4个职能处。
1.综合业务处
负责中央国家机关公有住房出售和职工住宅配售方案审核工作;负责调查统计中央国家机关职工
住房需求,研究拟定需求规划;负责中央国家机关住房档案信息的建设与管理;负责室内行政事务工
作。
2.政策研究处
负责中央国家机关及所属在京单位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保障政策的调查研究,拟定住房制度改革
实施方案、住房保障和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承担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保障的政策宣传、业务
培训和监督检查工作。
3.物业指导处
拟定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集中住宅区物业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建立业主委员会,协
调社区建设工作;监管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和公有住房出售收入的使用;拟定供暖体制改革方案并推进
实施。
4.交易管理处
负责中央国家机关住房交易服务与管理,承担档案信息服务、交易政策咨询、中介机构监管、交
易情况反馈等工作;负责各单位使用售房款发放职工住房补贴方案的审核。
(三)人员情况
主 任 王洪波 主持领导房改办全面工作。
副主任 张国威 配合主任,侧重分管政策法规处和物业指导处。
(四)联系方式
政策研究处: 联系电话 83084695 83084696
办公地址 4号楼522
物业指导处: 联系电话 83084478 63093741
办公地址 4号楼520
交易管理处: 联系电话 65993089 65993080
办公地址 朝阳区朝外大街甲10号